2026年1月9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10月2日,20岁男子廖某宇在车内与女友争吵,驾车超速至129km/h撞上正在过马路的 一家三口 致三人身亡,最小死者未满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