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新规出台:禁止非许可销售、运输或携带,全域飞行需申请

北京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申请批准,并对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实行严格管控。不得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本市行政区域,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由所有者携带的除外。

新规提出,六环内禁止设立相关存储场所,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自施行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信息核实。教学科研、生产、农林业作业等特殊需求可经安全评估后获得保障,延庆区将划定专门飞行场地并适时开放。

北京日报


感谢家人们投稿!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