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发布),山东东营。两位大妈在实体店购买了一个价值182元的大榴莲,共五房果肉。回家与家人分享后,她们吃了三房,却觉得口味不佳,于是带着剩余的两房果肉返回店铺要求退款。
老板回应道:“吃的时候觉得不好吃,为何还要继续吃?既然已经吃了三房,现在只拿着两房小的来退,这并不合理。
五房吃了三房,退两房……难怪老板娘这么生气!

感谢家人们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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